丛培江同志自2000年6月担任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建材冶金煤炭行业办主任以后,在省经贸委党委的领导下,针对当时浙江省水泥工业十分落后的现状,积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,通过制定和实施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规划、加强产业发展引导等一系列措施,快速推进了浙江水泥工业的结构调整。“十五”期间,全省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70余条,形成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8000万吨,并在坚决遏止落后水泥生产工艺建设的同时,全省淘汰机立窑等各种落后水泥窑620座,淘汰率达到90%,使浙江省新型干法水泥的比例从2000年的2%提升到2005年的90%以上,基本实现了浙江水泥工业的现代化,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他在“十五”期间,随着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设的迅猛发展,为了规范和保持水泥工业健康发展,从2000年开始,先后6次组织发布了水泥工业发展产业的指导意见和规范性文件,对水泥工业结构调整进行及时的引导和调控。
他在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工作中,注重与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、配合,共同促进国家产业的实施。一是强化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合作。利用水泥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产业政策,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;二是协调相关部门,逐步缩小机立窑企业在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方面享受范围,以促进机立窑的淘汰;三是会同建设、交通、水利等部门联合发文,规定各类重要建设工程必须使用回转窑水泥,从市场上引导新型干法水泥的消费;四是密切与环保部门的合作,将淘汰机立窑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环保责任制考核内容,进一步加快了机立窑的淘汰速度。
他针对浙江省大多数新型干法水泥企业都是从机立窑企业转型而来,普遍缺乏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的管理经验的实际情况,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在国内率先组织编制了《浙江省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管理规范》。该《规范》经有关专家论证,由省经贸委发布,已在全省贯彻实施,受到了企业的欢迎。
他在“十五”期间每年完成了多个水泥工业调研课题,如完成了《浙江省水泥工业发展战略研究》、《新型干法水泥发展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》、《浙江省石灰岩资源现状及开发利用情况的调查报告》、《浙江水泥工业竞争力分析》、《浙江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管理状况》等调研报告,为浙江省水泥工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政策的制定奠定了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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